2016-05-24 阅读次数:
京华时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河南省高院近日已对薛凤起“强奸杀人案”启动复查,以决定是否再审。
被关押24年后,薛凤起去年7月出狱,此后不断申诉。他于今年1月底正式向河南省高院、省高检递交申诉书,要求撤销新乡市中院在1998年12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的判决,以及河南省高院于1999年6月做出的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对此案启动再审,理由是其没有作案时间、未杀人,有罪供述系遭刑讯逼供后做出的。
被害人父母、弟弟听说这个消息都怒不可遏:法院都判了,人是他杀的,他还想翻案?
此案卷宗中,除薛凤起的有罪供述外,未见其他直接证据指向薛凤起。记者调查了解到,部分证明薛凤起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被警方关押,另有3名曾与薛凤起同监室的人员证明,薛凤起在看守所期间身上有伤痕,而且经常添新伤,生活无法自理。
小学校长被指奸杀18岁少女
此案被害人名叫薛彩芳,和薛凤起都是河南新乡长垣县丁栾镇薛官桥村人。1991年6月1日是周一,这天早上,18岁的薛彩芳像往常一样离家,向几公里外的学校走去。
一周后,其他学生都回村了,唯独不见薛彩芳。一个同学来到薛家,问薛彩芳为何一周没去上课,这时家人才发现薛彩芳失踪了,开始四处寻找。
6月7日上午,牛素梅在村南的小桥桥洞中找到了女儿薛彩芳的遗体,“露出来一只脚,身子其他部位被泥水压着”。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尸体已高度腐败。
6月8日晚,薛官桥村召集党员开会,要求配合公安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