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7 阅读次数:
首部反家暴法出台: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同居”关系上否纳入反家暴范围。该法附则中予以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另外,通过的反家暴法中,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