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阅读次数:
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一名医生做手术被扎伤,事后却造成该名医生感染,为此该名医生将美容院告上法院,要求美容院赔偿其费用,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医生做手术被扎伤还原事情经过
在起诉书中,原告唐某称,其为已经退休的外科医生,2014年10月15日与被告某美容诊所签订了《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一年。工作一个月后,被告确认给付唐某月报酬起薪1万元,每日饭补费20元,月保底薪金5万,并安排唐某住宿。
2014年12月8日,唐某被安排承担一次美容手术,在手术期间,由于器械护士疏忽,没有将被替换下的缝合针收好,该缝合针落地后,刺伤了唐某的左足跟底部。当时唐某进行了消毒处理,但左小腿还是出现了针尖至黄豆大小的瘀点,并逐渐扩散,在双下肢形成了大面积紫色斑块。
此后,经证实,美容手术的患者还患有乙肝。唐某认为,刺伤她的缝合针附有乙肝病毒,该病毒是造成其患病的主要原因。唐某于2014年12月20日就诊,经诊断为“过敏性紫癜”,12月23日爆发全身皮疹,并伴有恶心、腹痛。病情有所加重。唐某多次辗转多个医院救治,目前唐某症状缓解出院,但仍有新皮疹出现,为了避免这种血液感染性疾病不再发作,唐某不得不进行长期性治疗。
唐某认为,医生做手术被扎伤受到事故伤害,诊所应当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按时发放工资和福利。但诊所于今年3月中旬后就不再承担她的费用,反而以解除原有的劳动关系为前提,补偿其两个月的工资。唐某要求该美容诊所补偿各类损失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