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 阅读次数:
农户家中发现圣旨,字迹清晰,为明代圣旨。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文保部门在北塘疃镇小固堡村一户姓郭的村民家中发现一道明代圣旨,为明英宗于正统十二年(1447年)颁发给时任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宾)之父郭士贤的,距今568年。
这道圣旨为青黄两色绢本,长1.92米,宽31厘米。右首绣有“奉天诰命”四字,左侧绣有“宣德二年”。开头为“奉天承运,皇帝敕曰”,内容用楷书书写,字体工整端正,行文简洁流畅。末端盖有皇家“敕命之宝”方形印章,颁旨时间为正统十二年闰四月二十日。
圣旨全文共135字,字迹清晰可辨。邢台市地方志学会副会长谷华池告诉记者,圣旨正文大意是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宾)为国家出谋献策,效力任事,尽职尽责,所以朝廷对其推广封赠,以示恩典,使其双亲荣显,因此封赠其父郭士贤。
持有这道圣旨的郭姓村民今年已有76岁高龄。老人说,这道圣旨传了19代,接手时有棕色圣旨托架,平时放于托架,每年夏天晒一晒,它不仅记录着郭氏先人们的功绩,还是教育后人的重要题材。
邢台市广宗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王月群说,这道圣旨真实记录了我国封建社会的推恩制度,对于研究明前期社会文化具有很高的史料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