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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一警察被指殴打欲性侵女子 报案14天后立案

2015-10-10 阅读次数:

  10月9日下午,湖南省岳阳市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认,岳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下称经侦支队)警员顾某,被关禁闭7天,岳阳市洛王派出所已对其立案调查。

  9月29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网曝湖南警察殴打并欲性侵女子,警方:女方曾报案但尚未立案》:多家网站出现同一投诉帖称,经侦支队警察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拘禁并试图性侵女子赵某;赵某逃脱后报警,岳阳市洛王派出所以“公职人员不能随便处理”为由拒绝立案。

  投诉帖称,因受害人赵某拒绝与顾某交往,对方恼羞成怒,利用警方侦查手段定位赵某;顾某9月24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门口拦截并殴打赵某,并将赵某掳劫上车,对其进行长达6个小时的非法拘禁,并多次进行殴打;当晚8时许,赵某在对方欲实施性侵时趁机逃脱;赵某逃脱后,入院诊断为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投诉帖配发了部分相关照片以及伤情鉴定书。

  赵某称报警后,其家人于9月28日被洛王派出所告知“(被投诉的)公职人员有编制有警号,不能随便处理,必须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当时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赵某已于9月25日到市公安局报案,当时市局让赵某将有关材料提交上来,但赵某此后没有再到市局提交材料,目前事件已交由洛王派出所处理。上述工作人员以及洛王派出所未向澎湃新闻确认涉事者顾某是否系经侦支队警察。

  10月8日下午,赵某告诉澎湃新闻,其于当天向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提交了立案所需的有关材料,并称洛王派出所已经对此事进行立案。

  上述督查支队的工作人员9日向澎湃新闻证实,赵某的确于8日下午到督查支队提交了请求立案的书面材料,目前洛王派出所已经针对此事展开立案调查。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顾某确系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察,岳阳市公安局已于10月1日致7日对其进行为期七天的禁闭处罚,目前顾某处于何种状态“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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