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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原告律师透露要求经济赔偿272万(图)

2013-09-17 阅读次数:



9月16日,大兴摔婴案开庭前,原告律师马骋在法庭外接受记者采访



大兴摔婴开庭公告。
 
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公开审理。开庭前,记者独家采访到原告律师马骋,据他透露“原告主张依法处理,要求经济赔偿272万。”
 
据马骋透露,该272万经济赔偿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丧葬费和医疗费等。他同时表示,目前孩子的母亲和家人精神状态不太好,处于非常悲痛的状态,事故对家庭影响非常大,而庭审现场孩子的父母不会出席。
 
在证人方面,马骋表示,原告方并没有提出目击证人,而摔婴现场监控视频则是公诉方的证据。他还表示,由于孩子母亲情绪不太稳定,原告方面以公诉方的意见为主。
 
背景资料链接:
 
今年7月23日晚,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摔幼童”恶性案件。两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一名男子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两人随后驾车逃离现场。案件随后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案发后,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7月24日15时许,在案发18小时后,专案组将隐匿在房山区一温泉会馆内的嫌疑人韩磊(男,北京市丰台区人)抓获。25日下午,韩磊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另一名嫌疑人李明(男,北京市海淀区人)于25日中午投案自首。7月26日,被摔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大兴区摔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批捕,以涉嫌窝藏罪对驾车帮助韩某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依法批捕。
 
8月14日,该案已由北京市公安机关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8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提起公诉,以涉嫌窝藏罪对驾车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诉。
 
8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目前已立案审查完毕,一中院已决定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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