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阅读次数:
六合公安分局金牛湖派出所接到报警,据报警人黄某称其在半个月前,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在金牛湖街道八新路沿线的某路口处安装了几个警用爆闪灯,黄某在24日下午一点左右发现其中一个警用爆闪灯不见了,初步估算,一整套警用爆闪灯价值1800元,其中爆闪灯因其内有价值1200元的太阳能电池板,无奈之下,黄某选择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案发时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查看,反复比对,发现10月24日凌晨4时10分,一辆大型拖挂货车缓慢驶来并停靠在路边,驾驶员下车将警用爆闪灯拧下并带走,经一系列的调查走访,警方发现当日凌晨,该车由张某开出,得知这一信息,民警立即对该名司机进行传唤。
据其介绍,当日凌晨张某开车送塔吊去滁州,路过八新路沿线的某路口拐弯时,车子的后视镜碰到了路边的警用爆闪灯,于是下车检查,发现警用爆闪灯已被自己撞歪,于是轻轻用手转了几下,不料爆闪灯就被卸了下来了,看着交替闪烁着蓝色与红色的警用爆闪灯,张某一时觉得有趣,便将其摘下放进车里,开车去滁州送货,后来还将警用爆闪灯安装在自家房顶上。张某对拿走警用爆闪灯的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根本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目前张某因涉嫌私自拿走警用装置,对张某进行了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