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阅读次数:
山东青岛海关近日查获一起外籍旅客人体藏匿黄金制品出境案,共查获黄金制品5件,总重约1000克。这是青岛海关首次查获人体藏匿携带黄金出境案件。
青岛海关下属流亭机场海关对某出境航班旅客进行监管查验时,发现一旅客步履蹒跚迟缓,行迹可疑,经对其行李物品进行X光机检查,其行李中含有高密度金属制品,查验发现其手提包外部夹层里藏匿黄金1块,重约200克。
询问过程中,该旅客神态异常,海关关员判断其存在人身藏匿走私风险。经人体X光机查验,发现其肛门部位X光图像异常,海关随后对该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查获藏匿在该旅客肛门内的黄金3块,重约600克,同时查获其藏匿在袜子内的黄金1块,重约200克。
据了解,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对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海关将视同进出口货物予以办理通关手续。携带者如隐瞒不报、虚报或用其他方法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有权依法处理。涉嫌走私活动的,携带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