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 阅读次数:
15岁的陕西铜川中学生小轩(化名)两年多前患白血病被迫休学,当时他受到学校的爱心救助。现在他病愈想复学却被学校拒绝。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表示,以小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担不起这个责任。教育部门则表示,小轩病愈复学,学校应按规定办。
2014年,在铜川新区阳光中学(私立学校)就读初一的小轩,在课间休息时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确诊患上急性白血病。
经医护人员十几天努力,总算是把他的生命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但高昂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煎熬。“让我感动的是小轩所在的中学师生伸出了援手,前后共募捐6万多元。”小轩的母亲马女士说。
为不耽搁孩子治疗,2014年11月,小轩办理了第一次休学手续,期限一年。2015年12月办理复学,但小轩并未上学。2016年3月,小轩再次办理了休学手续,期限一年。
今年6月,经医院诊断确诊小轩已康复“可复学”。6月21日,家人到学校交学费,准备让孩子秋季重新入学。
校方拒收 建议家长给孩子找公办学校
8月28日,学校突然通知小轩家长,不再接收小轩入学。“学校解释说当时(6月)收费就不应该收。以小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担不起这个责任。建议家长为孩子另找公办学校。”马女士说。
该校教育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均表示,小轩现在如要上学,难免会影响其他学生,影响不好。同时,阳光中学集体活动多,小轩身体状况又不适宜参加这些活动,时间久了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而且小轩按照学籍管理已经是初三,如要回到学校上学直接进入初三开始学习,孩子功课估计赶不上。
校方一再强调:“主要怕其他学生及家长不理解。”、“假如因为学习压力给娃带来不良身体后果,后果也无法估量。”、“建议家长给孩子选择公办学校,压力小一些。”
校方工作人员还表示,家长当时交钱“是学籍管理员私自收费。”同时,校方也表示:“是我们工作失误,把关不严。”
教育部门:病愈复学,学校应按规定办
尽管小轩的父母一再表示,如果孩子将来出了问题也不会找学校,并且可以写保证书,但学校方面仍然拒绝其入学。对此,陕西铜川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该工作人员表示,小轩没有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学习,学籍怎么会从初一变更到初三?这是校方学籍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应及时更正。关于休学年限,一般规定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但如果学生病重两年内无法治愈,难道就不能再办理休学手续了吗?如治愈后复学,经过正常申请,学校应按规定办。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拒之门外,属于违法行为。”
阳光中学校办公室李主任表示,经过与家长沟通,家长接受了让小轩去公办学校的建议,学校也愿意协助家长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这起事件最后以小轩的转学结束,但背后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以前,一些学校对艾滋病学生有入学歧视,现在白血病患者虽然痊愈也被拒绝入学,形形色色的歧视怎么破解?背后反映了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