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阅读次数:
为逃3万元债杀债主
借钱不还,反而因对方多次催债心生愤恨,将对方残忍杀害并掩埋。8月15日,苟某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记者从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苟某于2017年1月1日向被害人陈某借款3万元。后被害人陈某因故多次向苟某催要借款及约定利息,苟某无力偿还并心生愤恨。为彻底摆托被害人陈某的纠缠,苟某遂产生了杀害陈某的想法。
2017年7月27日晚20时许,苟某谎称他有文物在地下掩埋让陈某帮自己挖出后变卖抵债,将陈某诱骗至他事先采好点的渭河老河堤处一建筑垃圾堆边,趁天黑无人、陈某弯腰背对其挖“文物”之机,搬起水泥砖块将陈某砸死并用建筑垃圾将陈某尸体掩埋。后苟某驾驶陈某的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将三轮摩托车藏匿于宝鸡市陈仓区某小区。7月28日下午苟某逃往西安,7月31日22时许,苟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检验,被害人陈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8月15日,苟某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