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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月薪近万仍啃老 父母状告40多岁未婚女儿

2017-08-04 阅读次数:

月薪近万仍啃老
月薪近万仍啃老

  啃老族,又称“吃老族”或“傍老族”,或者尼特族,尼特族是NEET在台湾的译音,NEET的全称是(Not currently engaged in Employment, Education or Training),最早使用于英国,之后渐渐的使用在其他国家;它是指一些不升学、不就业、不进修或参加就业辅导,终日无所事事的族群。在英国,尼特族指的是16~18岁年轻族群;在日本,则指的是15~34岁年轻族群。 “啃老族”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主动放弃了就业的机会,赋闲在家,不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而且花销往往不菲。“啃老族”年龄都在23-30岁之间,并有谋生能力,却仍未“断奶”,得靠父母供养的年轻人。社会学家称之为“新失业群体”。

  每月收入不低,却偏偏吃住都赖着年迈的父母,父母忍无可忍,连同儿子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将亲生女儿请出家门。昨天,记者从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了解到,这桩“亲情大战”最终以“买断”收场:父母向女儿支付15万元,女儿要尽快搬走。

  上个月,市妇联维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夏华(化名)及他的父母。夏华说,姐姐夏兰(化名)今年已经40多岁,一直未婚,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经常在国内外旅行,却不出生活费,吃住都是父母出钱。”

  对父母和弟弟的指责,夏兰也觉得委屈。她说,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十几年前,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面对女儿的举动,夏兰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屡次要求都被夏兰拒绝了。上个月,夏华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经过调解,最终,夏兰的父母同意给女儿15万元,而她也要在两个月内搬家。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父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自主分配的权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夏兰的要求其实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现在用钱“买断”了亲情,作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对子女是不是能尽量保证公平,是双方都需要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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