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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爬山遭奸杀 女子被杀后尸体遭侮辱

2017-08-03 阅读次数:

  爬山最好是结伴而去,如果单独一人爬山就很容易出事。近日就有一名妙龄女爬山遭奸杀,实在太可怕了!这名女子为何会遭到奸杀的?凶手是谁?当时女子一个人去爬山,被一名男子盯上实施抢劫,因为女子激烈反抗,男子残忍将其掐死。事后还侮辱尸体,简直太丧心病狂了。

 
妙龄女爬山遭奸杀

  女子尸体遭侮辱

  这名女子实在太不幸了,好好的爬山,却遭到男子奸杀,导致女子连命都没有了,实在令人唏嘘!如果当时女子不激烈反抗,或许就不会遭到男子奸杀。妙龄女爬山遭奸杀,被禽兽男子残忍杀死后侮辱尸体。发生这样的事,都是因为女子一个人爬山,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016年3月7日,一名23岁的女子独自爬上柳州马鞍山游玩时失踪。根据当天柳州市马鞍山公园的监控视频,女子在当天下午两点左右,确实从柳州市屏山大道方向走进了马鞍山公园,并沿着阶梯上山。但她的身影最后一次出现在山顶,之后就消失了。为了确定女子的去向,她的家人报了警。2016年3月9号,民警联合消防以及女子的亲友一起上山进行搜寻。当天下午五点多,女子在马鞍山半山腰的位置被找到,但已经不幸身亡。

 

  经过现场调查,警方判断,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意外事件。经法医鉴定,女子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窒息而死,还有被性侵的痕迹。经过十几天的调查,民警在公园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民警通过天网锁定了男子的行踪,并于2016年3月28号竟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湖北人,在柳州打工多年。他说,案发当天,自己身无分文,在马鞍山闲逛,看到这名女子独自一人在附近停留,就起了抢劫的念头。

 

  张某的抢劫,遭遇了女子的强烈反抗,冲动之下,他失手掐死了女子。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致一人死亡。张某在杀害被害人后,又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侮辱,构成侮辱尸体罪。近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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