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1 阅读次数:
遭殴打女游客和解,案件将于7月14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11月11日凌晨三点半,微博用户@琳哒是我在丽江宁蒗一烧烤店就餐时,遭多名男子辱骂暴打,导致面部受伤、钱包丢失。
古城区法院10日发布通报,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和荣松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7月14日9时在古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通报,该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董某某与六位被告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于7月5日申请撤销民事诉讼。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
此外,该院将在7月14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和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吴某某、赵某、和某某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
关于本案中提及的一些专业性术语和法律问题,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赵云曙律师解释说,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解决刑事问题的同时处理民事赔偿问题。目前,本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与六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就意味着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那么被害人提出撤诉也就理所应当。
同时,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对量刑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具有一定特殊性。而本案中,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就说明被告人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积极承担了自己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赵云曙表示,虽然,具体的量刑情况法院还需要基于全案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但单就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这一点来说,无疑在量刑方面是对被告人十分有利的。
新闻回放
云南丽江伤人事件
2017年
1月24日
新浪微博用户@琳哒是我发布“在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信息,称自己2016年11月11日在丽江吃烧烤时被打,遭到毁容。
1月25日
云南丽江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古城公安分局调查,2016年11月11日5时58分许,董某某、孙某、张某在烧烤店吃烧烤时,被在烧烤店吃烧烤的几名男子殴打,造成董某某、孙某不同程度受伤,随即古城分局陆续传唤了6名嫌疑人进行调查,2017年1月20日,丽江市古城区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目前,案件事实清楚,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2月9日
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11·11”案件进展情况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2017年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2月21日
被殴打毁容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已经出具。据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出的鉴定通知书中称,公安机关聘请有关人员对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意见是轻伤二级。
2017年1月底,此事发酵后,引发关注,丽江当地公安及旅游部门介入调查。
丽江市政府新闻办1月27日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董某某(女)、孙某(男)、张某(男)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期间,与之前在该烧烤店饮酒吃烧烤的和某松(男)等人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和某松等6人将董某某等3人打伤后逃离现场。
当日5点58分,古城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协助120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此后,公安机关依法持续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2名为无业人员,2名为酒吧工作人员,1名为某销售公司工作人员,1名为高尔夫球童,均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7年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2017年4月20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通报,该院于3月9日依法受理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