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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狗闻腿捅狗主人 被宠物狗闻了闻腿竟捅死狗主人(2)

2017-05-07 阅读次数:

因狗闻腿捅狗主人
因狗闻腿捅狗主人

  ▲引发争执的宠物狗(白色)

  然后双方就发生打斗,打斗中“我用余光看见离我不远处,赵子健和孙玉斌从我身边跑了,我也跟着跑。回头看到对方一男子左腰部有血流出来……之后我们就打车去了我家。”

  于世阳死亡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捕后的孙玉斌告诉警方:

  (孙玉聪)让我拿家伙跟着,我看见后备箱里有把镰刀,就拿起跟了过去。在华山路33号楼下红太阳大药房和鑫峰水果超市中间的胡同,我看到孙玉聪已被3人打倒在地,我就冲过去跟一个高个儿打起来,用镰刀的后背砍他的后背、屁股和腿……有个大姐过来拉架,我们就住手了……

  被捅伤后的于世阳被送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一份编号为(沈)公(皇姑)鉴(法医)字[2016]02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于世阳系因被锐器刺(切)破左肺脏、脾脏造成大失血而死亡。”

  行凶者犯案时已为网上逃犯

  案发第二天被警方抓获

  孙玉斌等3人从案发现场逃至孙玉聪家中。第二天上午10点,“我媳妇接到她妈电话,说有警察去查户口了,我们就知道与我们打架的人死了。”孙玉斌说。

  但是,他并没有去自首,“家人怕我自首后,抓不到赵子健和孙玉聪,一直结不了案,怕我会一直在看守所待着,所以不让(我)自首。当天(5月16日),我就去了老姑家,当晚8点左右,警察将我带到公安机关。”

  今天(2017年5月5日),于世阳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在命案发生前,孙玉斌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原来,2016年1月11日晚9时,孙玉斌曾持棍将汪海龙打伤。汪海龙将此事告诉警方:

  当时,我坐在驾驶室内,车窗半开,发现有车向我靠近,停在离我10米远的后边。车上下来一名男子冲我走来,走到驾驶室一侧,他就用棒子袭击我,打到我的鼻部,我就用手挡木棍。对方将口罩摘掉,我一看是孙玉斌……他再次袭击我,打在车窗上,玻璃被打碎,木棍断为两截。他一边捡木棒,一边说,这钱(5000元)就不还你,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害怕就开车跑了。

  经鉴定,汪海龙为轻伤二级,孙玉斌涉嫌故意伤害罪。2016年2月2日,孙玉斌被列为网上逃犯。

  谁也没有料到,此事发生不足4个月,孙玉斌就犯下了命案。

  “逃犯再犯案不是应该罪加一等吗?”于世阳的哥哥坚持认为,法院至少应判孙玉斌死缓,“而法官说,无期徒刑和死缓刑期,只差两年……”

  死者家属上诉

  行凶者有前科还是逃犯应重处

  近日,于世阳案正式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显示,沈阳中院认为被告人孙玉斌故意持械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提到,“孙玉斌提出没有造成被害人齐齐(于世阳女友)轻微伤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辩护人认为,本案系被害人于世阳对自己的宠物狗管理不善引发,被害人存在过错……经查,被害人不存在过错,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但是,辩护人称,被告有认罪情节,可从轻处罚,沈阳中院对此予以采纳,“可酌情从轻处罚。”

  不过,案件宣判后,被害者母亲张素梅开始实名举报,称孙玉斌没有悔罪表现,也未赔偿被害人分文经济损失。

  日前,死者家属正式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沈阳中院方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原告在一审判决10日内提起上诉,所以该判决还未生效,对于具体案件不好评判。辽宁高院工作人员称,目前暂未检索到于世阳案立案信息。

  该案代理律师称,按照时间来算,这几天就会有结果。他说,一审判决结果对死者及其家人相当不公,至少应判死缓。

  首先,罪名不对,这不是简单的伤人案,而是故意杀人案。主观恶性极大,又有前科,还是逃犯,一言不合就拿镐把和镰刀。其次,这样的人具有人身威胁性,应重处,否则,十几年后,他便会出狱,恐怕还会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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