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8 阅读次数:
法院一审: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刑无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与83岁的郭某是一对再婚夫妻,二人结婚已50余年,案发前二人共同居住在位于延庆区某村的家中。案发前约一年,孙某摔伤胯骨后一直在家卧床休养,老伴郭女士照顾其日常生活。
2016年7月8日13时许,孙某在家中因琐事与郭女士发生争执,冲突中孙某持拐棍多次击打郭女士头、面部、肩部及四肢,导致郭女士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孙某试图利用收音机的电线自杀未遂,家人发现其行为后报警。民警到达后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对打死老伴一事供认不讳。
本案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孙某年事已高且其身体状况不佳,曾于今年2月9日在孙某所居住的延庆一家养老院内对本案进行开庭。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请求法院对孙某予以从轻处罚。4月1日上午,该案合议庭成员再次赴延庆,对该案进行宣判。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指控孙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孙某实施犯罪时已满75周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考虑本案确为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子女亦对孙某表示谅解,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对孙某从轻处罚。据此,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孙某点点头说:“听明白了”,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87岁高龄被告人如何服刑?
孙某已经87岁并且生活不能自理,在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将如何服刑?法院方面表示,案件刚刚宣判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因此无法介绍相关情况。刑事诉讼律师许兰亭表示,根据规定和目前的执行情况分析来看,体检后不适宜关押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监外执行,即被判刑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是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亲属间重罪多发干预救助机制需加强
北京一中院调研显示,在持续几年里,亲属间犯罪案件出现了由偶发向常见转变的趋势,年均受理量在10件以上。一中院抽取了审理的16件亲属间犯罪的重罪刑事案件进行了调研。
从16件案件的发生原因来看,该类案件可大致分为家庭暴力型、情感纠纷型、精神疾病型、经济纠纷型四种类型。其中,家暴引发的至亲血案比例更高,在20%以上。
一中院调研认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因长期对被害人有殴打等行为,施暴的手段、力度等难以控制,最终导致某次施暴致人死亡;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压抑和报复情绪,当被施暴时,这些平日的受害人出于反抗和报复心理变成了加害人。
夫妻间暴力犯罪占比56.2%
在一中院调取的16件典型案件中,12件案件的被告人为男性,且多为青壮年,女性仅为4人,男性犯罪的比例高达75%。从犯罪类型及犯罪后表现来看,夫妻间矛盾引发犯罪的案件居多,有9件,多因夫妻情感产生变故而引发,也有的因痛恨配偶不忠、不贞,矛盾激化,最终引发命案,占案件比重为56.2%。
法官分析说,之所以亲属间会产生暴力性犯罪,一是因为家庭内部缺乏正确处理日常生活矛盾的能力和方法,此外还有精神疾病控制困难、对子女教育不当和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滑坡导致亲情淡漠等因素。
大多数亲属间犯罪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因此由专门的心理机构进行及时必要的心理干预和治疗,能够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