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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花500万买的房子 被房产局的违规操作弄没了(2)

2017-02-14 阅读次数: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8日作出的(2013)滁民一初字第00090号判决书中确认:“2012年2月22日,天缘公司与案外人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将涉案房屋中的12、13、18、19、20、21号营业房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沈培永感到很奇怪:“这些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为什么还能抵押给银行?”

 

  “就是天长市国土房产局给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前我在这个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房子却又抵押给别人了,这不是违规操作吗?”沈培永对天长市国土房产局的做法感到不解。

 

  沈培永的烦心事还没算完。

 

  2014年3月,沈培永从滁州市中院得知,他买的那些房子,政府却给别人突击办理了房产证,而这些人甚至没有登记备案。

 

  当沈培永为购买的房产办理登记备案时,他不知道,其中部分房产已经被出售给其他购房户,且已装修入住。

 

  记者采访到这批房子的住户,对方坦言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并不顺利,他们进行了上访。

 

  去年,记者询问郭宣彤,这些购房户在无备案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是否合规,郭宣彤承认此举确属违规,而且这批房产证也是突击办理。郭宣彤说,此举是因为这些人拿不到房产证而信访。

 

  但此次接受采访时,郭宣彤改口称:“不存在突击办理。”

 

  在采访中,郭宣彤一直闪烁其词,一会儿承认政府部门存在瑕疵,一会儿又说没有。至于为何给其他人办理房产证,郭宣彤给出的理由是:事先已经咨询了天长本地的律师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天长市国土房产局召集了天长市其他部门开会,才决定给他们办理房产证。

 

  沈培永感觉很委屈:“为什么开一个会就可以违规操作?他们没有经过登记备案却能办理房产证,这不是违规操作吗?”

 

  在去年的采访中,有专业人士明确表示,没有登记备案就给办理房产证显然是违法的。

 

  “就像布下了连环套”

 

  “如果知道政府违规操作,我就不会投资,就不会有后续的损失。之后,天长市国土房产局像布下了500万的‘连环套’,一步步把我的房子搞没了。”沈培永颇感无奈。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与天长市国土房产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沟通,提出要采访当时经办人员,他们却都不愿意接受采访。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当时该局经办人员中有登记科和开发办已有人受到处理。

 

  采访中,郭宣彤多次表示,如果沈培永认为天长市国土房产局有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沈培永告诉记者:“我也咨询过很多法律界人士,从实际情况来说,起诉天长市国土房产局和市政府,因为涉及的资金比较大,难度非常大。打赢了,能不能执行还得打上一个问号;打不赢,这事我从此就没有可以申诉的地方了。”

 

  “我曾经上访过,可是劳民伤财,自己还年轻,生活还要继续,不能靠上访过日子,希望政府能把这件事尽快解决好。”沈培永叹了一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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