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1 阅读次数:
有关伤情鉴定——“我不会去丽江作伤情鉴定”
法制晚报:明天就是做伤情鉴定的日子了,你准备好了吗?
琳哒:警方让我11号去丽江做伤情鉴定。但我不想去。我对丽江没意见,也从来没有骂过丽江,但是丽江人对我有意见,骂我的网友基本都是丽江的。我不会去丽江做伤情鉴定,如果他们过来珠海给我做,这可以。如果他们不来,我也不会去,我不能这样去丽江,我觉得太危险了。
我曾经考虑过去外地做伤情鉴定,但需要丽江警方委派给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这还要看他们是否愿意。如果非要我去丽江做伤,我肯定不能就这么去。
法制晚报:如果丽江警方坚持让你去丽江,你怎么办?
琳哒:其实按照90天的时间,我应该9号就做伤情鉴定。我现在特别迷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们总不能看着照片做伤情鉴定吧。警方当时没做初检,确实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现在伤情可能没那么重了。警方当时没记录,医院也没记录,现在我的伤情能看到的就是脸上的疤,那些被打的部位,恢复好的已经看不到了。
案件回放
1月24日晚,网友@琳哒是我在微博发帖称,2011年11月11日,她在丽江游玩时被一群男子无端殴打,伤势严重导致毁容,并发布了几张自己受伤的照片。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1月25日中午,@云南丽江警方发布关于“丽江发生打人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称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并称,董某某(琳哒)的伤情,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
1月25日晚,《法制晚报》记者连线到了当事人琳哒。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出事至今,没睡过一个好觉,头发大把大把往下掉。她称,但凡对她公平一些,她也不至于这么绝望。此外,本来打算和男朋友结婚的她,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和男友分手了。准备开店的计划也无限期搁置了。
1月26日下午,《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丽江警方到珠海给琳哒重新做了笔录,并对其伤口做了初检。检查完,让琳哒签字被拒绝。琳哒说,她在广州住院的时候,医院量出她最长的伤口是6厘米,昨天法医量的是5厘米,这让她没办法签字。
1月27日中午,云南省丽江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了“丽江打人事件”的最新进展:涉案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月4日,丽江警方再次前往珠海去给琳哒做笔录。
2月9号,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古宣发布通报“丽江女子被打”案件进展情况,6名嫌疑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2月11日,是丽江警方通知琳哒前去做伤情鉴定的日子,但琳哒表示,她不会去丽江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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