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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蓝口镇礤头村两人被通报遭雷击身亡 一个多月后更正为持枪杀人(3)

2014-09-12 阅读次数:

  家属异议 重新尸检还雷公清白

  罗德强介绍,7月25日,蓝口镇派出所向两名死者的家属开具了火化证明,通知家属可将死者遗体火化,罗桂仟在次日将妻子袁红娣的尸体火化。

  “在没有搞清真相之前绝对不能草率将尸体火化。”罗德强说,在他们要求下,8月6日,河源市公安局和东源县公安局的法医对杨彩英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并将相关证据送省里鉴定。

  9月3日,罗德强和罗桂仟收到了盖有“东源县公安局”公章的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为:“杨彩英(袁红娣)符合生前头部遭受枪弹(霰弹)作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据了解,7月26日,当地新闻媒体援引东源县三防办和东源县110指挥中心的消息报道称,东源县7月24日发生“雷击事件”,先后共造成3人死亡,其中该县蓝口镇礤头村2名农妇死亡;另一名61岁的曾老伯在该县仙塘镇古云村户外摘菜时遭遇雷击,当场身亡。前日,东源县警方澄清,仙塘镇古云村一宗雷击事故为实,另一宗发生在礤头村老罗坑的“雷击事故”有误,经查证该宗“雷击事故”实为“枪击致他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当地警方称,事发后,死者家属对该宗“雷击事故”向东源县警方提出异议,称死者身上当时有枪弹弹片,系该村村民罗桂新多次朝受害者开枪致其死亡。案发第二天,东源县警方将持枪犯罪嫌疑人罗桂新抓捕归案,并缴获自制火药枪两支。

  时间表

  7月24日

  四人被枪击,其中两人死亡,医院称“电击致死”。

  7月25日

  蓝口镇派出所开具火化证明,死因为“意外”。

  7月25日

  县公安局法医对尸体做尸表检验,未出结果。

  7月26日

  家属火化袁红娣尸体。

  7月28日

  杨彩英家属到县刑警大队询问,据家属称被告知“雷击致死”。

  7月31日

  杨彩英家属再到县刑警大队,仍未得到明确答复。

  8月6日

  市、县公安局法医对杨彩英尸检,证据送省厅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8月28日

  县公安局送来罗桂新的精神鉴定意见书:被鉴定人罗桂新目前的精神无异常,评定其开枪打鸟及伤及他人的行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9月3日

  县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书,并告知家属,两人死亡原因可证实为枪击;

  9月11日

  当地新闻媒体援引当地警方说法,证实两人雷击致死属误报,实为枪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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