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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的湖南女生小湘自称遭网友拘禁花光钱后主动卖淫(2)

2014-08-08 阅读次数:

  【事发】 女生在漳州报警 自称被网友拘禁

  晋江刑侦大队民警介绍,8月1日上午,小湘向漳州芗城巷口派出所报警求助,并讲述一段脱险经历。

  小湘自称,她是贵州铜仁某中学初一学生,7月中旬,在网上认识网友张姐姐,对方邀请她去厦门看邓紫棋演唱会,而且包吃包住。不想,两人坐大巴来到晋江后,张姐姐没收她的手机,将她关在租房内,她试图逃跑却被打,“我被她们踢了一脚,搧了几巴掌”,而且还试图让她卖淫。8月1日上午8点多,她趁着她们不在,偷走60多元,坐车来到漳州。

  接到漳州警方电话后,小湘母亲赶到漳州,由于小湘被骗的地方是晋江,当地民警建议她们去晋江报警。

  【真相】 出门游玩花光钱 经人介绍去卖淫

  小湘所述的经历,涉及非法拘禁和强迫卖淫,晋江警方非常重视,于2日派刑侦大队民警赶往漳州,将小湘母女带回晋江了解情况。

  但是,晋江警方调查后,却发现多处疑点。“她对于在福建的行程,一直闪烁其词,还有很多漏洞。”民警说,根据调查,小湘在7月18日到晋江,一开始跟5名同学在晋江市区长途车站附近的宾馆住了五六天,还经常去上网,监控视频显示,“她的行动是自由的,并无受他人胁迫”。

  民警多次劝说小湘和她母亲,并说明她未满14周岁,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后,小湘才说出实情,“我是为了不连累我那些同学才撒谎的”。

  原来,7月18日,小湘和男友以及另外4名同学共3男3女,从贵州坐大巴到晋江,找同校学姐、在灵源某工厂的郭某玩。

  玩了几天后,7月23日,6人所带的2000多元花光了,其他两女一男去厦门找其他朋友,小湘等3人没有生活费,郭某便建议她卖淫筹钱。

  小湘同意后,于7月24日、25日,在郭某及其工友陈某亮、何某的介绍下,在工厂宿舍内,以200元的价格,主动向邹某龙、李某波提供性服务。

  “她说自己的卖淫行为并未受强迫,也没有遭受非法拘禁。”民警说,7月29日,小湘又去漳州找老乡,8月1日因为想家,但身上没钱,又不想再去卖淫,便想去派出所报警求助,但怕“连累一起出来的同学”,便撒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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