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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私”是自古至今中国的死结(3)

2016-11-29 阅读次数:

 

  【双赢还是耻辱?】

 

  宋辽澶渊之战、澶渊之盟,因为是中古史的大关目,我查过“澶渊”是何处,所以它们是我对濮阳最深的历史印象。

 

  东道主安排我们游览了濮阳县城。老城区的十字街口有一新立的四方牌楼,一面写有“澶渊旧郡”字样,一面是“北门锁钥”,还有两面写什么我忘了。

 

  四望没有一点古城的迹象,全然一破败的北方集镇而已。一阵风吹来,卷起街道上的垃圾和尘土,飞沙迷眼,只能闭目想象千年前辽宋两军在这里厮杀、两国代表帐篷议和谈判的情景。

 

  按照濮阳市政府网站的说法,澶渊之战是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契丹(辽)驱兵大举南侵,兵临澶州(今濮阳)城下。北方门户告急,京师震动,以宋真宗为首的统治集团惊慌失措,有意迁都南逃。这时,寇准站了出来,反对迁逃,坚决主张抵抗,并力促宋真宗御驾亲征。宋真宗勉强渡河,北进至澶州,尽管他对抗辽毫无信心和决心,但由于他亲临前线,宋军士气大振。将士们奋勇杀敌,很快击破了辽军。宋军大获全胜,辽方遣使讲和。当时,宋真宗借口“屈己安民”,也主张议和,便不顾寇准等主战派的反对,与辽谈判媾和,议定宋每年给辽白银10万两、绢20万匹。北宋在打了胜仗的情况下,又同辽订立如此屈辱的盟约,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澶渊之盟”。

 

  这些话显然沿袭的是长期以来大汉族主义加所谓“爱国主义”教育的表述模式。事实上,北方的契丹已于赵宋建国前数十年建立了独立国家。后晋皇帝石敬瑭于公元936年割“幽云十六州”与契丹。到后来的后周北伐,“收复”瀛莫二州;宋继周之后3次进攻契丹,应视为对契丹的“侵略”。而实际上,宋、辽、西夏之间的攻伐,以至后来的女真人(金)与辽、宋的逐鹿,蒙古人的南下灭金亡宋,与春秋战国时代、南北朝五胡十六国的混战,都是当时的各民族的争战与融和。谁是正义之师、谁是天下正统?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尚书》),这才是大中华的正宗道统!连朱元璋建立朱明王朝后也都承认蒙元的正统呢。

 

  大汉族主义教育长期以来无孔不入,我们的语文与历史课到了完全无视历史真相的地步。偏安江南的南宋的陆游、辛弃疾主战就是“爱国主义”诗人;金国的元好问吟咏的是李杜笔下的河山,难道不是更正宗的华夏文化?主战就一定光荣,主和就一定是可耻的投降派?诸葛亮六出祁山折腾蜀中军民至死而后已,固然是刘氏忠臣;而谯周不在乎个人历史毁誉,建议阿斗开城降魏而免百姓无谓牺牲,谁更伟大?

 

  宋真宗见好就收有什么不对呢?和谈中,契丹提出的条件是宋方每年送契丹银10万两、绢20万匹,大大低于宋方的估计,不及宋朝年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五,比年年备战、打仗的军费少得多。辽要宋归还“侵占”的瀛莫二州(辽称“关南”之地),被宋拒绝后辽方也未坚持;辽军退出已占领的华北数十州县,并在事实上承认瀛莫二州为宋朝领土,这不是宋的外交胜利,难道只有汉人的国剿灭了契丹人的国才算胜利?由兄“大宋皇帝”和弟“大契丹皇帝”签定和约,从此宋辽120年未开战事,这不是双赢吗?可笑的是,我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中国古代史》(选修)全一册教师教学用书,《第四节辽、西夏的建立和宋辽、宋夏的和战》自然因袭正统之说;而一篇网文(《睁开双眼看历史——澶渊之盟的必然性及其双赢局面》)不过是网络论坛上的一家之言,却被删除,只有网页快照。连古代史都不敢讨论,不知是谁在作梗。更可叹的是,这种大汉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发酵到今天,居然有学者提出什么“儒家社会主义”,甚至建议将儒教定为“国教”;公然在全国“两会”提议于山东曲阜建立“中华文化副都”。这是“百家争鸣”的思想吗?这是“五族共和”(及56个民族大团结)的作为吗?完全是搞文化专制并为搞民族分裂制造口实的胡来!

 

  且说我们从十字街头来到老城区的新华街(原名御井街),去看了澶渊之战唯一幸存的历史遗迹——回銮碑,即在真宗銮驾驻留并班师回京的地方所立的碑,因是为庆祝辽兵撤退而立,也叫“契丹出境碑”。碑阳刻真宗赵恒所写五言十二句古诗,字为宰相寇准所书。原碑下部文字已剥蚀,“文革”中又遭“破四旧”,仅存三十余字,现在我们看的是复制品。另有一通乾隆年间立的“御井甘泉碑”,也是“文革”毁坏今天复制的。回銮诗流露出真宗抑制不住的欣慰之情,最后四句是“继好安边境,和同乐小康。上天垂助顺,回旆跃龙骧。”“上天垂助”句表明他意识到得胜的侥幸;而“继好”、“和同”的安边效果,得到了历史的验证。

 

  【古时的王朝政治也有相当的透明度】

 

  仓颉庙内有两通大方碑,虽经倭寇之难、“文革”之祸而保存基本完整。

 

  右边的大方碑正面书“三教之祖”四个斗大楷字,碑阴镌刻大名府州县乡绅捐银碑记,记载了明天启年间的一起官员“诈捐”事件。以大名府知府向胤贤为首的本府县官员承诺为修仓颉庙捐献银两,可这些地方要员却没有如数交纳。南乐县令叶廷秀既不愿为他的顶头上司和左邻右舍的同级官员代缴,也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在碑上命工匠铭刻:大名知府向胤贤捐银十两,加注“未给”;其他十几个县令捐银五两,后加注“只给一两”。

 

  叶县令就这样让他的上司和同僚遗臭至今。天启年间,权阉魏忠贤当政,多少文人学士像狗一样对他摇尾献媚。就在那样的末世,也有叶廷秀这样风骨凛然的士大夫,真是令人深思。我不仅敬佩叶廷秀,也佩服诈捐的向知府和那些被钉上耻辱柱的知县,他们能容忍这块碑的存在,即还有廉耻,做错了事自认晦气而非不择手段维护自己的“形象”。当然,这与当时的官员任用制度也有关:府官、县官同是朝廷命官,三年一考核定迁转,不会被顶头上司罩一辈子。同时,上司若弄权报复,县官还有“同年”及第的人、还有同乡御史及仗义执言的言官,出面在朝堂上书讨公道,估计向知府也不想把这种不光彩的事搞得满朝皆知吧。须知,中国古代的王朝政治并非总是那么黑暗,制度安排在政治圈内是有相当公开性和透明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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