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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老城管被刺亡细节:摊贩逼停城管车作案(5)

2016-09-23 阅读次数:

 
19年老城管被刺亡细节:摊贩逼停城管车作案

  任克明接受媒体采访。 视频截图

  探员追问

 

  城管执法一般有哪些程序?

 

  北京市一位资深城管队员向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介绍,在日常执法中遇到无证经营的摊贩,一般会采取劝离的手段。但是,如果碰到不肯配合的摊贩,他们就会做相应的预案,并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查处。

 

  具体而言,比如一个摊贩在首次劝离后仍不配合,他们就会通过电台呼叫队里来人支援。根据以往的经验,多数摊贩看到人多后都会主动配合。如果到了这一环节摊贩还不肯离开,他们就会通知警方,由城管和警方到现场共同执法。

 

  不过,城管人员强调,人多的作用并不是为了动手方便,主要是威慑,防止现场出现不可控的突发情况。“人多后摊贩会考虑不配合的成本,多数情况下会配合。”在以往的经验中,即使严重到警方到场,他们主要的执法手段还是威慑后进行劝离,在一般情况下冲突是极力避免的。

 

  城管执法有无防护设备?

 

  在此前的采访中,陶书记曾透露,事发时城管队员没有任何可供防身的工具,也没有佩戴或穿着防护设备。

 

  那么,城管执法时有无防护设备?城管人士介绍,相关的防护设备确实有,比如防刺手套、钢盔,但是使用的情况非常少,“基本上没用过”。一般来说,只有遇到拆违、大型整治、查处群摊等情况才会使用。在日常执法中,除了执法记录仪必须佩戴以外,并不会刻意佩戴或穿着防护设备。

 

  城管有哪些执法依据?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认为,对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目前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此前有《城建监察规定》,已于2011年被废止。

 

  对于城管执法的规定,目前仅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从该《意见》来看,城管执法的权力依据在于各政府部门行使的各类行政管理职能,实际上城市管理部门的设置本身就是对城市进行综合管理的产物。

 

  2016年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器材、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并规范管理。

 

  北京城管内部人士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城管执法并没有专门法律,如果涉及不同领域的违法情况,就必须寻找不同领域的相关法规进行查处。“比如查到有人违法伐树,我们必须依据园林部门的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城管有哪些抚恤政策?

 

  常莎认为,依照《意见》第十点,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因此是适用《公务员法》的。根据该法第77条的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因此对于南京被刺死的城管,其亲属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而实施该行为的人对该城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也难以逃过刑法的制裁。

 

  此外《意见》第11点也明确了“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这与上述《公务员法》第77条结合可以看成我国法律及立法者对于城管执法者人身安全的保障条款。

 

  盘点 城管执法时发生的命案

 

  2016年2月29日08时40分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城管队员在九峰北路附近送达执法告知书过程中,4名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2名城管队员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6月24日晚间,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等驾坡执法中队在夜间执法时被店主周某某及其同伙袭击,造成执法人员1死8伤,并伤及一名现场无辜群众。

 

  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许,河南驻马店正阳县一卖西瓜的流动商贩持刀将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捅伤致死。

 

  2016年8月29日,河南省安阳市自由路两名城管执法时被一名小贩持刀捅伤。其中一名城管死亡,嫌犯逃跑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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