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阅读次数:
村民拒还贷被拘(网络配图)
鲍言革家属称,被起诉后,他们曾拿着臧林峰写的收条找到南鲁镇信用社负责人,“他们说这两万我们不用管了,他们帮我们往上报”。收到传票后,鲍言革及鲍加付又找到信用社负责人,对方称,“法律程序得走,但你们放心,不找你们要钱”。但鲍言革不久就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让其偿还剩余的两万元贷款。
李园村村民李福光的情况和鲍言革相似。2011年10月份,因生意需要,他通过臧林峰在南鲁信用社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2012年他还了20万元,几天后,臧林峰催他还另外10万元,“那天我到时信用社已下班,在二楼的办公室找到了臧林峰,他说让我把钱给他就行了,他次日上班替我还,我把钱给了他就走了”。
但到了2013年4月,李福光接到了信用社的催款电话,让其还10万元贷款,他就又找到臧林峰,“他说当时临时用我的钱周转了一个周期,还没来得及给我还,让我不用担心,他给信用社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