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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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2日,定州市法院对孟玲芬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案件进行了审理,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孟玲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