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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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间敛财近300万元
在与梁道行交往的过程中,江看到了梁道行动辄100万元、200万元地收受贿赂,生活作风非常不检点。与此同时,江捍平常与众多医疗器械商、药品商打交道,这些商人的一掷千金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就这样,江捍平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当医疗器械商给他送钱时,他会觉得这是老朋友的情谊,而非贿赂;当民营医院老板将好处费塞给他时,他会觉得这是对方对其多年帮助指导的感谢,而非权钱交易;当下属提拔或请托后将大信封递至他面前时,他会觉得这是一种人情交换,而非买官卖官。
1998年至2012年期间,江捍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港币80万元、美元3万元。
2014年,东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江捍平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