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阅读次数:
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小美便向江先生提出要他离婚并娶她,这让江先生始料未及,然而江先生早已被美色冲昏头脑,决定抛妻弃女。2000年,57岁的他和比自己小33岁的小美登记结婚。
结婚后,小美在生活上极大地满足江先生的期待,在公司的业务上也积极分担。深感体力不支的江先生逐渐将公司的大部分工作交给小美打理,他则养尊处优,过起了他一直梦想的“轻松日子”。身边一些好友劝他不要太放手公司的事,更不要让小美介入公司核心业务,但怀抱美人的江先生根本不听劝,把公司交给小美全权负责。
在公司里,江先生开始渐渐地被小美架空。她把自己的亲戚安排到公司上班,同时挤兑同在公司上班的江先生的女儿,最终,江先生的女儿被排挤出了公司。
江先生自诉:小美那么做,真是太过分了!但看在儿子份上(2003年,小美为江先生生下一个儿子,因为是老年得子,他格外珍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面对着小美明目张胆夺权,江先生也没有太多的办法。不久之后,小美要求江先生签订一份协议:把公司全权转交给她经营管理。对于这份协议,江先生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因为他脱离公司业务多年,加上年纪渐长,已无力再接管公司,再加上看在儿子的份上,他又依了小美。
2013年,江先生的儿子10岁了。小美嫌弃原来住的房子太小,要求换个大房,说这是为了儿子上学需要。江先生答应了,选购了一套四房两厅的房子,并付了首付款。后来,小美又提出每月还贷款压力太大,不如卖掉原有房产,直接付清全款。江先生这回又听从了小美的意见,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付清了新房的购房款。
去年,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江先生发现,小美只在房产证上写她自己的名字,并没写上江先生的名字,车子也在她的名下。当初购房时,江先生因为年纪大无法贷款,因此银行贷款上只写了小美的名字,但没想到办理房产证时,小美竟然只写她自己的名字。对此,江先生大发雷霆,并在冲动之下,于今年5月跟小美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小美将他赶出家门。
江先生自述:我今年都已经73岁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房子、车子都在小美的名下,小美又握着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协议,我现在已经是一无所有了。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都是她一步步计划好的,现在她得手了,哪里还管我的死活。无论再怎么样,她也是我儿子的妈,儿子还那么小,培养儿子还得靠她,我告她也没意义。自从我离婚娶了小美之后,原配妻子和两个女儿已经跟我多年没联系,我这下是彻底没人管了,实在太伤心了。
当事人忏悔 “但愿我的故事能给一些人提供教训”
采访时,江先生说他已经看淡人生。他说,人生走到这一步,已经可以证明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但这又能怪谁呢?“当初也知道会为自己出轨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没想到代价这么大,结局这么悲惨。”江先生说,“这就叫做自作自受,我算看透了。”想到自己注定孤独终老,江先生语气沉重地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今天的悲惨都是我自己造成的。但愿我的故事能给一些人提供教训,这是我现在唯一的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