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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辛照片个人资料家庭背景 女研究生在地铁遭精神病猥亵过程视频曝光(3)

2016-04-17 阅读次数:

  半小时,以及各项费用六百元左右,之后回到了派出所等待警察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大约下午17:30分左右,警察把我们叫进办公室,告知我们,通过对嫌疑人的审讯并与其原籍(江西)取得联系,得知猥亵并殴打我的男子竟然有精神问题!!!是已经看过精神科,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当时我十分愤怒也十分无力,想不到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众场合,公然猥亵并殴打我的人,竟然并不会为此而承担刑事责任!!难道我的权益就没有人维护了么?难道我白白被他猥亵并殴打了么??之后有名警察告诉我,这事根本没办法,遇上精神病了,能怎么办?前两年还有警察被精神病砍死砍伤的事件,就在这附近发生,那个精神病也并没有负什么刑事责任。

  我和家人朋友听了之后更愤怒了,要求必须出具能够证实他是精神病的书面证明,不能谁犯罪了都说自己是精神病吧?那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安全可言了???但是警察说,他老家那边父母,都不会说普通话,只能靠村支书帮忙翻译,而且再打电话,就没人接了,根本没办法和他的原籍方面取得联系,也就是说,现在根本没有书面的东西,来证明这个嫌疑人是精神病。随后我配合警察的工作,完成了笔录,笔录结束后,有一位警察带我到复兴医院进行法医鉴定,同时由其他警员带着嫌疑人到安定医院做精神鉴定。(如果他不是精神病患,就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他被鉴定出有精神疾病,他就不负刑事责任,有另外的处理方法。)

  到了复兴医院后,法医对我进行一系列检查后,鉴定我为轻微伤(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作为当事人,我认为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的头顶及左右太阳穴都被嫌疑人殴打过,头很晕,而且头皮大多数地方有肿胀感和疼痛感,但是法医告诉我,这样看不出明显外伤的地方,没法写法医鉴定书,试问如果我当时看起来没事的地方,第二天散出淤青肿胀等,难道就不算受伤了么?被打到内出血的人,如果皮肤表面看起来并无大碍,难道就算没有受伤么?)法医鉴定大概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警察又带着我们赶回了派出所,但是可怕的消息又来了!

  警察告知我们,安定医院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可以做精神鉴定。(个人认为完全不合理!)另外电话联系了另一家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回龙观医院,那边给的答复是,已经不是正常工作时间,管公章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没法出具带章的证明,除非等到第二天才能盖章。

  于是警察又把嫌疑人押回所里,征求我们的意见,并给我们两个选择,一种是现在出发,跟着警察嫌犯一同赶往回龙观医院,听医生的口头鉴定,判断他是否为精神病患,但没有书面证明;另外一种就是等着明天再做鉴定,但出于办案时效的考虑,警察只有拘留嫌疑人24小时的权限,如果在24小时之内没有拿到证明,就只能放人。(不合理的地方又来了,办案时效我懂,也很能理解!但是只是他说自己和他的家人说他是精神病,并没有书面的证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都已经成立,即使没有在24小时之内出示嫌疑人有精神病的证明,也不能放人啊!必须等到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精神病,才可以按照精神病的处理方法来处置他,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是精神病,他就应该负刑事责任啊!换一种角度说:如果有人犯罪了,他直接说我是精神病,然而在24小时内没有能够证明他是不是精神病的证据,这人就应该被放出来继续胡作非为吗?)

  之后我们还是决定跟着警察,亲耳听到医生的鉴定结果我们心里也能踏实。这时已经将近21点了。我们乘坐着押着嫌疑人的警车,在包括司机在内的四名警察陪同下,到达了回龙观医院,在等待医生的过程中,嫌疑人甚至还问我“你没事了吧?”,听到之后我更愤怒了,这样的人竟然有精神病?怎么看都像是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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