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阅读次数:
李月告知记者,目前老师正在挨个寝室的走访,说服学生签协议。在学生提供的三方实习协议书中,记者看到协议第一段就写明:甲方(烟台富士康)同意乙方(学校)按约定的条件,在丙方(实习学员)自主、自愿的前提下,选派丙方到甲方进行实习,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然而,据记者了解,许多学生并不能自主选择实习单位,而是在不清楚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下“被动”到单位实习。
在采访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该校并非只有大二学生遭遇到“强制实习”,有大三的学生也表示实习要“跟学校分配走”。
“实习是被迫到学校安排的地方,每个月工资一般是三五百,最多的一千五最少的没钱,白干活。”林芳(化名)今年开学后升大四,她说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其他地方实习,但学校提供的实习工作大多数都是销售类,“负责打电话,发传单”,她感觉工资很低而且跟专业也不太对口。
“如果实习一两个月也就忍了,但是学校和实习单位签了4个月的合约。”林芳家住外地,实习期间每月还得花几百元在房租上,压力颇大。
目前,为在与学校沟通无望的情况下,不少学生利用微博等网络平台反映学校“强制实习”的问题,并在微博发起的#不实习不准毕业#话题讨论,该话题阅读超过500万,讨论超7000条,一度蹿到热搜榜。
记者在该话题下发现,不只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有实习管理上的不足,许多学生也抱怨自己学校安排的实习也存在诸多问题。有网友调侃:同一个世界,同一种学校。
对于高校的实习管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强调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对一些重点环节,如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作了强调和细化,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另外,明确指出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对此,山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李海云认为,不管是否是职业学校,民办还是公办,都应该依照该管理规定。她表示,一些学校把学生作为利益获得的工具和廉价劳动力,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她建议:学校实习应该有统一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同时对于学校的校长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有培训和考核,及时监督和提醒。另外,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也可以成立相应的实习监管部门,对所属学校的实习进行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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